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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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的出台,为县域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管理划定了‘路线图’,这背后离不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精准发力。”近日,贺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贺兰县某乡镇养殖区有养殖户242户。近几年,部分养殖户退出养殖后,将养殖圈舍出租给废品收购人员从事废品回收,不仅改变了土地用途,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6月18日,贺兰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针对占用养殖区进行废品收购问题进行联合验收,确认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5年2月,贺兰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了养殖区内有人占用圈舍从事废品回收的情况。
“我们通过无人机航拍并实地核查,发现15户养殖户的院落内堆放着大量回收来的废品。”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厘清监管职责后,3月,贺兰县检察院确定了5个负有主要监管职责的部门予以立案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磋商会,明晰部门职责,听取整改意见。
4月18日,贺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5个监管部门的代表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贺兰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养殖区内占用养殖设施进行废品回收的经营户予以查处,恢复养殖区土地用途,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予以查处。
相关部门迅速开展现场督导,出台《贺兰县再生资源行业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对养殖区内的废品回收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做好清理整治宣传工作。一系列工作后,15户养殖户院落内的废品被全部清理完毕。
与此同时,贺兰县委托第三方公司深入全县街巷,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情况调研,编纂制定贺兰县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及回收网点规划,从根本上解决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占、乱堆、乱放现象。